1366人已瀏覽 時間 : 2015-03-28 09:37:50
導語:男友在婚前承諾,婚后房子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,產權各占50%,并且將我的名字加入房產證,婚后如不兌現,則視為男方欺騙女方。
香水百合:男友在婚前承諾,婚后房子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,產權各占50%,并且將我的名字加入房產證,婚后如不兌現,則視為男方欺騙女方??紤]到婚前辦理的相關費用,所以我們將此承諾寫為婚前約定,并找律師事務所做了公證??深I證結婚后,男友遲遲不兌現承諾。我擔心他背著我將房產偷偷賣掉。請問有什么方法可以阻止他的這種行為?我可以將“婚前協議約定”提交給房管部門嗎?
上海裝修招標網:婚姻一直在存續期間,女方無任何方法阻止男方將房產賣掉,因為該房產證上一直未加入女方名字,女方對此沒有任何份額的產權,當然也就沒有權力阻止男方出賣自己的房產。即使女方將“婚前協議約定”提交給房管部門,也是無效行為?!盎榍皡f議約定”也只是約定,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書,沒有法律效力,房管部門是不認可的。即使此“婚前協議約定”經過律師事務所見證(律師事務所只能做的是“律師見證”,公證處做的才是“公證”),也只是證明最初的約定確實是男方真實意思的表示,但不能保證男方過后反悔。
對于這種情況,如果雙方并不想離婚,女方可要求男方在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,履行婚前約定;如果雙方將來走到離異的一步,可以在財產分割時,要求男方承擔違約責任。根據女方的上述表述,“婚后如不兌現,則視為男方欺騙女方”,此約定表述得十分感性,并不能很好地維護女方的權益,無法追究明確的違約責任數額。
香水百合 :我們于2012年一次性付全款72萬多元購買了浐灞一套134㎡商品房,但2014年9月份協議離婚。買房時寫的我一個人名字,協商房子歸我,我分期付了45萬元給他,離婚時辦了公證?,F在我想把房子賣掉,是不是由我一個人說了算?
上海裝修招標網:離婚時辦理的公證是有效的,現在房子可以由你一個人說了算。因為雙方已經明確約定了房屋歸屬為你一人所有,并經公證,則此約定合法有效,已發生法律效力。在處理房產時不用征得前配偶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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